為了加強研究生宿舍管理,保證研究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培養研究生良好的文明習慣和精神風貌,特制訂本規定。
一、住宿資格
1.具有本校研究生學籍,并按規定繳納了住宿費者,即獲得本校研究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2.具有本校住宿資格的研究生,必須按照指定的樓号、房号、床号就宿。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果确需調整者,必須征得學生處同意,并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3.研究生畢業,或因故退學者,應在一周内辦妥退宿手續并離校。研究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少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4.研究生休學期間,應辦理臨時退宿手續,複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二、宿舍安全
1.為了确保研究生宿舍的安全,保證全體研究生人身、财物的安全,研究生宿舍内嚴格禁止一切妨礙宿舍安全的行為:
嚴禁使用明火及熱得快、電熱毯等容易引發火災危險的電器;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
嚴禁将台燈放在床上;
嚴禁在宿舍區焚燒信件、廢紙或其他物品;
嚴禁将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
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以上安全規定,違反者除沒收違章器具外,并依照《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2.住宿研究生家長、親友來訪,應持有效證件填寫會客單,經值班人員同意,方可進入宿舍。
3.住宿研究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應持有出門證并進行登記。
三、宿舍衛生
1.研究生宿舍整體環境的清潔,是保障住宿研究生身體健康、防止疾病發生的基本措施。所有管理人員、服務人員與住宿研究生,都有維護環境衛生的責任和義務。
2.住宿研究生必須堅持每天搞好宿舍内部個人衛生,自覺疊好被褥,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的整齊潔淨。
3.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房間、衛生間、陽台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及牆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4.管理人員負責對全體住宿研究生的安全衛生工作進行檢查、記錄。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每月月底公布檢查結果,按學年彙總,作為研究生宿舍評優和研究生德育測評的依據之一。
5.為了維護研究生宿舍整體環境清潔衛生,在研究生宿舍區内禁止一切有害公共衛生的行為:
禁止随地吐痰及随手亂扔垃圾雜物;
禁止在家具、門窗、牆壁上亂塗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複原樣的費用;
禁止在宿舍内飼養各種寵物。
四、宿舍文明秩序
1.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研究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自覺遵守作息時間。
2.研究生宿舍内禁止一切有礙文明秩序的行為:
禁止抽煙、喝酒、砸瓶子、打架、打麻将、賭博;
禁止傳閱黃色書刊,浏覽黃色網站,張貼黃色圖片;
研究生宿舍早上6:00開門,晚上11:30關門。研究生宿舍關門後晚歸者,應持貼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後方可進入宿舍;
禁止經商與張貼廣告傳單;
禁止在宿舍内打球、踢球、溜冰;
禁止在宿舍區内停放自行車;
禁止在宿舍大聲喧嘩,以及播放大功率音響等一切影響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的行為。
五、假期宿舍管理
1.假期宿舍為非開放期。維修部門将利用寒暑假對宿舍進行局部調整和維修。因故留校的研究生,應按學校規定向相關院系提出申請,經院系審核批準後報學生處備案,并辦理好假期住宿手續,方可留校。
2.假期留校研究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3.假期中留校研究生憑研究生證和假期住宿證進入宿舍,無證者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六、宿舍維護
1.對于宿舍内設備、設施的維修,研究生可直接撥打維修部門的報修電話,或将填寫的報修單投入報修箱内,由維護部門照單維修。
2.屬自然損壞的設備、設施,維修時不收取費用;如屬使用不當、人為損壞的,應收取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