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通過的新《中國共産黨章程》新增添和更動的内容

發布時間:2008-03-08浏覽次數:854

總 綱

          【新增内容】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集中全黨智慧,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全黨同志要倍加珍惜、長期堅持和不斷發展黨曆經艱辛開創的這條道路和這個理論體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曆史任務而奮鬥。 
          中國共産黨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服從和服務于這個中心。要抓緊時機,加快發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産力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此部分有所變化) 
          堅持改革開放,是我們的強國之路。要從根本上改革束縛生産力發展的經濟體制,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此相适應,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和其他領域的改革。要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開放應當大膽探索,勇于開拓,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增強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在實踐中開創新路(此部分有所變化)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内發展和對外開放,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中國共産黨領導章節改為如下三段】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衆自治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廣開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強國家立法和法律實施工作,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強精神,抵禦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腐朽思想的侵蝕,掃除各種社會醜惡現象,努力使我國人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人民。對黨員還要進行共産主義遠大理想教育。大力發展教育、科學、文化事業,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化。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嚴格區分和正确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堅決打擊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犯罪活動和犯罪分子,保持社會長期穩定。 
          中國共産黨維護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積極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團結信教群衆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 
          【中國共産黨主張積極發展對外關系章節的改變】中國共産黨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赢的開放戰略,統籌國内國際“兩個大局”,積極發展對外關系,努力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争取有利的國際環境。在國際事務中,維護我國的獨立和主權,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努力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系。不斷發展我國同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關系,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按照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幹涉内部事務的原則,發展我黨同各國共産黨和其他政黨的關系。 

          【注】相對于十六大黨章除了改動之外無删除的章節。仍為十一章五十三條。 

          第一章 黨員 未變 

          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 
          第十條 未變 
          第十一條 增加一項: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 
          第十二條 未變 
          第十三條 增加一項: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未變 

          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未變 
          第二十一條 【此段增加一條内容】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 未變 

          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六條 未變 
          第二十七條 增加一項: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第二十八條 未變 

          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 
          第二十九條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别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衆的意見。 
          第三十條 未變 
          第三十一條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未變 

          第六章 黨的幹部 
          第三十三條 未變 
          第三十四條 (二)具有共産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确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 
          第三十五條 第三十六條 不變 

          第七章 黨的紀律 未變 

          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未變 

          第九章 黨組 未變 

          第十章 黨和共産主義青年團的關系 未變 

          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 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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